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的有关规定,苏州国家实验室于2024年5月21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档案编号:H20240112);苏州国家实验室委托澄铭环境检测(苏州)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为充分了解苏州国家实验室建设基础科学结构材料研发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苏州国家实验室建设基础科学结构材料研发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国家实验室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107号F5、F6栋
建设规模:项目年研究抗氧化树脂基体500kg、抗氧化树脂基防隔热一体化材料飞行试验件5套、抗氧化树脂基防隔热一体化材料平板件100块、高强杂化树脂基体500kg、耐高动压剪切树脂基复合材料结构件5套、耐高动压剪切树脂基复合材料平板件100块、硅基聚合物基体500kg、耐高温防隔热/透波一体化材料结构件5套、耐高温防隔热/透波一体化材料平板件100块、耐热铝合金铸件80件、高性能铝合金板材90件、高孔隙率发汗冷却高温合金构件12件、复合材料主被动冷却燃料箱24件、耐低温高压全复合材料液氧贮箱24件、唇口隐身结构30件、其他隐身构件1000件、超高温陶瓷基复合材料12件、热防护实验6次。
建设性质:异地扩建
竣工时间:2025年1月17日
调试时间:2025年2月18日~6月10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国家实验室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512-62980136
三、验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苏州励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12-62512992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征求公众意见事项主要为:
(1)施工期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产生影响;
(2)是否存在夜间高噪声机械施工现象;
(3)运营期是否会对您的工作生活产生影响;
(4)您对本项目的整体环境保护工作是否满意?
(5)您是否赞成本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验收调查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验收调查单位将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验收报告+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