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的有关规定,江苏海普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H20240193);江苏海普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委托苏州昌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为充分了解江苏海普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吸附材料研发及应用工艺开发项目(重新报批)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江苏海普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吸附材料研发及应用工艺开发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江苏海普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朝前路2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五期D区28栋101、201、301、501室
建设规模:吸附材料研发(树脂吸附剂研发3000L、螯合树脂研发2000L、多肽及酶载体树脂研发1000L、树脂母球研发1000L、多糖微球填料研发1000L、电渗析膜研发2000m2)、吸附材料应用工艺开发(卤水提锂工艺开发3000L、废酸回收工艺开发50L、邻氨基苯甲酸废水治理工艺开发100L、有机磷废水治理工艺开发50L、焦化废水治理工艺开发200L、生化废水治理工艺开发200L、含氟废水治理工艺开发200L、有机废水治理工艺开发200L、金属料液纯化工艺开发50L、医药料液纯化工艺开发1000L、含盐废水治理工艺开发250L、金属废水治理工艺开发50L)
建设性质:迁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苏海普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总 联系电话:17712638283
三、验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苏州励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12-62512992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征求公众意见事项主要为:
(1)施工期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产生影响;
(2)是否存在夜间高噪声机械施工现象;
(3)运营期是否会对您的工作生活产生影响;
(4)您对本项目的整体环境保护工作是否满意?
(5)您是否赞成本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验收调查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验收调查单位将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应
附件:验收报告+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