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高分子复合材料研发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高分子复合材料研发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A7楼506室
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300万元租赁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A7楼506室,租赁面积417m2,主要进行高分子复合材料研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A7楼506室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0755-88660777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励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工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华云路1号桑田岛科创园1号楼6楼612室
联系电话:0512-62512992
联系邮箱:qz@szlxhj.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文本: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高分子复合材料研发项目.pdf